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2025—2027年支出规划和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教财函〔2024〕3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做好自治区本级部门2025—2027年支出规划和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内财预〔2024〕702号)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校内预算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战略决策及工作部署,坚持习惯过“紧日子”,提前筹划,进一步推进预算全口径、精细化管理,加强各类资源统筹,做实做细预算编制,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申报原则
(一)零基预算原则:打破固有支出基数,主动调整部门支出结构,保障重点事项。以零基预算方法,实事求是提出具体项目支出计划、测算实际所需预算经费。
(二)综合统筹原则: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综合各类资金渠道确定全口径预算收支,科学、合理编制学校2025年度预算及三年项目支出规划。
(三)厉行节约原则:坚持习惯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申报。
(四)讲求绩效原则:根据“花钱必问效”的原则进行预算申报,加强立项论证评审,严禁申请低效、无效项目。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分配将与2024年项目绩效挂钩。
(五)刚性约束原则: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精细性,做到预算一经批复即可执行,减少预算调剂,精确管控执行进度,减少结转资金规模,切实维护预算的刚性约束力。
(六)奖惩原则:将各部门上一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率与2025年校内预算挂钩,按部门财政资金收回额度的5%压减部门经费。
三、2025—2027年规划项目储备
(一)结合2024年学校项目库绩效管理平台运行,需各预算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未来三年的项目支出规划,及时完善项目库入库工作。
(二)提前拟定年度重点实施项目及经费概算,加强与归口管理部门沟通,抓紧组织备选项目立项、论证、入库等前期工作,确保入库项目有充分的立项依据、明确的实施期限、合理的预算需求和可考核的绩效目标。
(三)在项目库绩效管理平台中填写申报项目的项目文本、立项依据、经费测算信息、支出计划、绩效目标、论证报告等,填报过程应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四)按审批流程完成项目审批,纳入项目库储备管理。
(五)归口管理部门对已入库储备的项目按轻重缓急进行优先等级排序。
四、预算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
各预算单位需申报预计的各类外部收入及教育收费(详见《2025年收入预算表》附件1),并对资金来源、项目实施内容、支出范围简要介绍,未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2024年实际收入列入2025年预算支出)
1.创收收入:由涉及创收的各单位汇总本单位创收收入上报。包括:测试费、会议费、培训费、竞赛费、期刊排版及出版费收入、网络使用费、体检费、挂号及诊疗费等。
2.科研收入:由科技处、社科处汇总申报,包括纵向科研收入和横向科研收入。
3.捐赠收入:具体为学校各单位预计收到的转给校本级的捐赠收入。
4.其他外来专项:涉及的各单位需梳理本单位管理的外来专项,并进行汇总申报,具体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转来的非科研经费。
5.教育收费: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各教学部门非学历教育培训收入、非脱产学习学费分成、辅修学生学费分成、幼儿园保教费等需测算填列本单位学费收入;各类考试费、评审费等教育收费,由各执收单位测算申报。
(二)支出预算
各单位要将全部支出纳入预算。要紧密围绕学校发展总体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预算执行情况合理安排支出预算,没有预算不得支出。
1.人员支出
在职人员经费及离退休人员经费由人事处负责申报;学生奖助学金由学生处负责申报;医疗费由校医院负责申报。各类人员经费应根据支出标准、人数详细测算,并提供政策文件依据。
2.常规运行经费
2-1管理部门、教辅部门、附属单位、群团组织的常规经费,由人事处提供各部门人员基础数据,财务处核算。
2-2 本科教学运行费,包括各学院办公费、实验耗材、实习业务、新生研讨课、教学督导、实验室安全、实践创新。按本专科生均经费拨款,由归口管理部门教务处提供各教学部门学生教师基础数据、统计、汇总报送。
2-3研究生培养经费,包括专业学位专项实践、导师指导费、实验耗材、开题评审答辨费。按硕士生生均经费拨款,由归口管理部门研究生院负责学生教师基础数据、统计、汇总报送。
3.基本支出经费
(1)水电气费、物业费、取暖费、通信费、用车费、日常维修费、校园社会化服务:后勤处负责填报。
(2)安保费(保安服务费):安全管理处负责填报。
(3)网络费(校级互联网使用费、校级信息化维保及运维):网络中心负责填报。
(4)电子文献资源费:图书馆负责填报。
(5)引资公寓专项、学生公寓租赁、公寓管理经费:学生工作处负责填报。
(6)工会会费及福利费:工会负责填报。
(7)日元贷款、还基建、设备欠款等债务:财务处负责填报。
4.专项运行经费
(1)项目测算信息:逐一列明支出事项及测算过程,并提供政策依据或决策依据(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相关招采合同、人事合同等支撑材料,如涉及二次转拨需附明细项目清单及金额。
(2)申报额度:按照零基预算的要求,据实测算。如无明确的政策或决策要求等,各部门申报额度上限不得超过上年拨款数。
2025年新变化:按照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精神要求,以下实行归口申报,填报《校内预算专项申报清单》(附件4)。
专项名称 |
项目牵头征集部门 |
校级会议优秀表彰专项、外事办、综合服务、校级差旅、车改补、公务接待 |
党政办公室 |
教师类思政专项(含师德师风教育、培训等)、网络思政 |
党委宣传部 人事处 |
临聘人员专项;评审、酬金专项(不含学院) |
人事处 |
院级教学改革专项、课程建设、实验室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专业建设等本科教学专项。 校级教学专项 |
教务处 |
学院学科建设。 校级研究生专项、学科建设 |
研究生处 |
引资公寓专项、学生公寓租赁、公寓管理、运动会 |
学生工作处 |
校级科研专项、校级科研平台 |
科技处 社科处 |
设备专项(含设备更新专项)、设备维修、周转房、房屋安全鉴定等 |
国资处 |
基建校内匹配、基建立项前期费用 |
基建处 |
消防安全专项、保安经费 |
安全管理处 |
物业费、通信费、用车费、日常维修费、校园社会化服务 |
后勤处 |
因公出国专项(含教职工、学生)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
特种设备专项、实验室安全、公共机房维护 |
仪器设备中心 |
智慧教室专项、互联网出口费、网络安全 |
网络中心 |
图书及文献资源专项 |
图书馆 |
5.学院发展基金和创收留存经费
学院应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经费可支出范围统筹安排,全面据实申报各项目2025年资金支出计划。
(三)基础数据编报
人员基础数据编报应与2025年自治区财政部门预算口径保持一致,其中教职工人数由人事处负责编报,数据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实际在校生人数统计表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编报,数据时间截至2024年10月31日。
五、编制程序及时间安排
1.收支预算编制:2025年预算编制按照上级财政要求的编制程序报送。各单位及归口单位于2024年12月5日前完成附件1、附件4填报工作,提交形式为电子版及签章扫描件,发送邮箱文件请标注单位名称发送至cwc@imun.edu.cn。
2.基础数据编制:填报《基础数据表》(附件2),请归口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于11月30日提交电子版及签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wc@imun.edu.cn
3.完善申报人员信息:各单位负责人和预算管理员信息,请于2024年11月30日前,填报《部门领导及预算管理员设置表》(附件3)并提交至财务处。提交形式为电子版及签章扫描件,发送邮箱文件请标注单位名称发送至cwc@imun.edu.cn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财务处计划科董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8313408
财务处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