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教辅及附属单位,职能部门,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快学校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内蒙古民族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未及时清理的各类业务暂借款进行全面清理、催收催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暂付款范围
截止2024年12月年终决算前,各部门及个人在学校财务处未核销的各类暂付款项。
二、清理暂付款要求
1.财务处统计暂付款清单,按经费来源确定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负责本部门暂付款清理工作,尽快催收、催报结清借款。
2.各类暂付款务必于2024年12月15日前办理完成还款或报帐手续。
3.超3个月借款期限、超借款本人承诺还款期限未完成清理的,于12月份起在工资及绩效中扣回。
财务处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