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增值税发票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4    浏览次数:

一、开票时间:每月25日前,周一、周三上午8:00-11:30。

二、信息核对:先到励志楼财务科318室核对款项是否到账,如未到账需打借据,待款项到账核实后借据予以作废。

三、准备材料:签字并盖章的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



财务处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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